为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联合开展出生缺陷救助项目,为患有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和功能性出生缺陷三类出生缺陷疾病的经济困难家庭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成为该项目定点医疗机构,也是潍坊市唯一一家项目定点医院。
救助对象标准:
1.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具体救助病种见《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病种名单》;
2.年龄18周岁(含)以下;
3.家庭生活负担重 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原件;
4.在实施机构接受诊断、治疗、手术和康复;
5.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