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健康热线: 0536-5919001 5919059
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33号,1995.6.1施行)。

(二)山东省卫健委、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鲁卫发〔2019〕10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门诊楼一楼1、2号窗口;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樱前街12007号

四、办理条件

在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出生的活产婴儿,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依据:《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指导手册(2002年8月出版)第三章第二条(一)签发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活产婴儿系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及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体征之一的婴儿)。

五、基本流程及办理方式

(一)产妇分娩24小时内,将住院分娩信息录入“山东省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领证人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

(二)线上办理步骤:

1.关注健康潍坊服务号点击关注;

2.点击医疗服务进入首页进行下一步操作;

3.点击“足不出户手机办”进行线上办理

(三)线下办理申请材料:

1.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母亲授权委托书(非母亲领取)1份;

       3.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父母领取)1份;

4.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1份。

(四)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对条件符合、手续齐全、经审核无异议者,线上办理系统审核时间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自提交时间开始计算)、快递一般2个工作日内发放(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内);线下当场办理。。

八、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夏秋季到17:30)。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高新院区)门诊楼1、2号窗口。

2.电话咨询:5919067

十、其他事项

1.新生儿父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验证者,需经公安户籍部门查明原因后视情况办理。

2.线上申领只适用于父母双亲共同申领的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暂不支持网上申办。

3.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不得对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作为曾用名。

       4.特殊情况办理请咨询签发机构。